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恢复全省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0-04-17 11:39:37


皖人社明电〔2020〕72号

 

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回应职工和用人单位关切,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向好,决定稳妥有序恢复全省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有序恢复全省劳动能力鉴定线下申报受理和现场鉴定工作。

二、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和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平台、邮政快递等非现场方式提交鉴定申请,尽量减少人员现场接触和聚集。

三、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按照《全省线下劳动能力鉴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加强场所消毒和通风,落实人员进出登记,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发生。所有进入受理窗口、集中鉴定现场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均需出示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四、对暂停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期间涉及的相关受理时效、办结时限等,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0号)等规定执行。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全省线下劳动能力鉴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