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业务外包人员招聘公告

2021-03-09 16:02:53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业务外包人员,外派至巢湖水业从事外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抄表员:3人。

二、招聘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 ,男女不限(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耐心、细心、热心,富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做事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熟悉巢湖本地区域, 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需自备电动自行车。

三、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法规,文明优质服务,耐心解答用户的询问,向用水户宣传有关规定。

2、按月按时抄表,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做到计量准确,按规定分类进行收费。

3、做好统计工作,理顺用户编号,如实体现未交户和报停户,月底准确报公司核查,年终做好记载及变更工作。

4、妥善保管抄表报表及相关票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地点

巢湖市城区/城郊。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为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外包人员招聘。一经聘用与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聘资格。 

    报名时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为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统一报名邮箱:3004485698@qq.com

                 电话:0551-63430095

七、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联和本人联)、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③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告知相关事项。

八、薪资待遇

(一)工资

1、本次招聘试用期2月,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巢湖市最低工资标准;

3、正式录用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绩效、误餐费、工龄工资等。

(二)社会保险、公积金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巢湖市社会保险缴费的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岗位: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  贯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婚否


有何技

术特长


是否服从

岗位分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何时起

何时止

学校(或工作)单位名称

备    注





















家庭

主要

成员

关系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关 系

住  址





















注: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个人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二

承 诺 书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面试当天,本人如实提供近期(考试当天前 14 日内)行踪轨迹。

1、本人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期(考试当天 前 14 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未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2、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且近期(考试当天前 14 日内)没有出现发烧、发热、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3、如本人或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期(考试当天 前 14 日内)接触过以上第 1 条情况,或本人患有第 2 条症

状,本人自愿提供近 7 天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如未提供或核算报告为阳性,自觉遵守考试安排,放弃本次考试。

二、考试期间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绿色安康码,与其他考生保持前后、左右距离 1 米以上。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 37.3℃,本人自愿配合面试单位的安排,到指定疫情防控地点进行再次测量,由此耽误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承诺,以上情况真实有效,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考试期间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