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解读材料

2021-06-25 13:51:20


信息来源:省就业局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皖政办〔2021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决策部署,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15年起,省政府先后启动实施两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省新增私营企业53万户,带动就业165万人;20182020年全省新增私营企业94万户,带动就业200多万人。202012月,省委印发《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行动计划》在巩固提升第一轮、第二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最新部署要求,在新阶段推动“双创”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总体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打造“创业江淮”品牌,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群体创业创新,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召开调研座谈会征求创业服务领域专家、创业者代表等人员意见,在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报经省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第三部分是打造八大工程,第四部分是升级两大平台,第五部分是强化保障措施。《行动计划》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三部分“打造八大工程”和第四部分“升级两大平台”之中。一是打造八大工程,即打造创业领航工程,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万人次左右;打造创业筑巢工程,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60个以上;打造融资畅通工程,每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打造青年创业工程,每年支持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打造高端人才创业工程,每年服务1000名左右高端人才创业;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每年支持2万名以上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工程,每年支持1000名左右退役军人创业;打造皖厨创业工程,每年支持1万名以上皖厨师傅创业。二是升级两大平台,即升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优化创业服务供给;升级创业创新竞赛平台,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

五、创新举措

一是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纳入创业培训对象,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年报告制度。二是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优化省级下岗再就业担保基金功能,支持各地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四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五是完善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按规定落实建站补助、生活补贴、科研资助等政策措施。六是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七是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并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八是鼓励各地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对带动省内就业效果好的给予资金补助。九是在健全完善省级电子创业券发放机制的基础上,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特色的电子创业券管理发放制度。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十是通过竞赛遴选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支持。

六、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宣传引领,并将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纳入市、县(市、区)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创业政策措施落地,助力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江淮行动计划解读材料.docx